第一章 遗忘( 5)
刘梓其。
多幺熟悉的名字。
但即使觉得熟悉,那也是以前得事情了。
这就是所谓的「最熟悉的陌生人」吧。
最熟悉,却又最陌生,最想见、却因为最陌生而显的退却。
我的心突然隐隐的作痛了起来,太满的点滴像泉水涌了出来,流泻到了无边无际的回忆深处。
「娃娃!!小心!!」
下一秒,我的脚撞上了桌角而跌倒在地,鲜血从我的膝盖流了出来,箱子里的衣服全散落到地上,并伴随着于菲的尖叫声。
我傻楞楞的看着我的伤口,但却不感觉到痛,只觉得心中充满了浓浓的酸楚。
奇怪。我到底是在难过什幺呢?
「怎幺不小心点呢?」于菲拿来医药箱,冲过来帮我擦药。
坐在沙发上,我看着自己的伤口从擦药、然后到包扎,却在过程中感受不到药对伤口传来的刺痛感。
于菲要我坐在沙发上休息,她会帮我把所有的东西搬到我的房间里,要我不要担心。
我其实非常感谢她,隔天一大早还跑来我家帮忙我整理从美国带回来的行李和家俱。
环顾我的房间,其实都和之前没有太大的变化,我的床依然摆在窗户的旁边、然后在旁边的是摆放着许多重要东西的小柜子等等。唯一的变化应该只是家俱上布满了一层的灰尘还有一只橘色色纸折成的纸鹤。
纸鹤被高高的用细线串在窗户上,微风的吹拂让它轻轻的摆动着,就像是一只嚮往自由的鸟,想要飞向窗外的蓝天。
我不记得我的房间窗户有挂着一只纸鹤,但奇怪的是,那只纸鹤像是已经被挂了很久似的,表面也积满了一层灰尘。
我取下纸鹤,轻轻吹散纸鹤上布满的灰尘,重新将它吊回窗户上,反正吊着也蛮令人赏心悦目的,取下了,反而好像缺少了美感,好像那只纸鹤就适合在那个位置,在那裏,才会有属于它的灵魂。
等到房间都擦拭完毕后,已经接近傍晚了,我乘着晚风走向邻近的小公园,这里缺少了都市的喧闹,多了一些宁静的氛围,只有零星的细语声和风吹动树叶所发出的沙沙声。
只有在像这种安静的时候我才有种安全感,好像我的世界只容得下安静似的。
于菲常常觉得很不可思议,老是在我耳边碎碎念:「为甚幺一个喜欢吵闹的和一个喜欢安静的人可以变成朋友,是不是因为上辈子我烧了好香」瓜拉瓜拉的叫着。
而我的想法是:我一定是上辈子造了什幺孽,才会在这辈子遇到这幺吵的人。
这应该就是所谓的因果轮迴。
风水轮流转吧。
其实不管是谁,大多都觉得很不可思议。
我和于菲从高中的时候个性就是一正一负的概念,我性喜安静、她最爱吵闹;她喜欢有关于社交的所有活动、而我只喜欢安静的做一些手工艺像串珠、打毛线、羊毛毡等静态的实用小物;我不爱运动、但于菲是学校女子蓝球队的队长以及被学校体育老师推选为羽毛球的代表球员,代表我们学校出去比赛,还获得了全国第五名。
我还记得她当上队长的那个暑假,不知道是想把队员操累想疯了,每天準时六点打电话要我绕着河堤跑三圈(她竟然还悠闲得骑着脚踏车跟在我旁边),然后再做一些有氧运动,接着再练习打篮球一个小时(当然是被她逼着学的),才能回家休息。
她总是说:「好好的练习,这将来一定会为你产生很大的用处,到时候你一定会很感谢我的。」
我就像是偶像剧《飞鱼高校生》里的何雨蝶,每天被阿飞教练和他的学生训练游泳训练的快要粉身碎骨意思一样,只可惜于菲是女的。
每个暑假和开学后的六日她都準时的像鸡报时一般的叫我起床做这些例行公式,在这个魔鬼「队长」的训练下,我竟也练出一身的好体力。
想到从前的这些事,便哈哈哈的忍不住大笑起来。
「娃娃?」我的背后传来了一身叫唤声。
我回头,熟悉的身影映入了我的眼廉。
我顿时愣住。
「你是娃娃吧?我这几年好想你,你当年为甚幺要不告而别,你知不知道我一直找你?我」
没等他说完,我便拔腿逃跑,像是小偷遇到了警察一样,想要将所有的事一股脑儿的抛在身后就可以抛下以前的一切。
「娃娃!你为甚幺要逃?娃」
我不想要看到他,至少现在不想,我不想又把自己陷入灰暗中。
于菲的训练是有好处的,我才不像一些偶像剧里的女主角一样,一跑男主角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追上女主角。
我使出全身力气跑向对街,而红绿灯就在我跑向对街的下一秒,变成了红色。
由于这里的车流量很高,所以这里的红灯要等两分钟才会转成绿灯。
我回头,一台台的车辆从我们的面前呼啸而过,他还在对街,面色焦急的从眼里留露出:「等我一下」。
我面无表情的看着他,对比着他焦急的看着我。
我们就这样对看着,他望的我出神,而我只是用冷漠泼洒他眼里的出神。
他还是跟以前一样。
最后,在走了的那一刻我回头,挑衅的对他大喊:
「嘿,『丹顶鹤先生』,好久不见啦。」
我转头,离绿灯还有二十秒,够我来个潇洒的退场,留下愣住的他。
走着走着,无声的眼泪从我的眼角慢慢的留下,像是在为吵杂的街头製造出寂寞。
我知道,其实我很想他。
但是,我只能把感情留在心里。
谁没有错爱过呢??
不属于你的爱情,就算再怎幺努力都无法得到。
走着走着,我笑了起来。
「唉呀,娃娃是不能哭的呀,我可是娃娃耶。」我必须用笑脸面对一切,这样才是娃娃的个性之道。
青春就像是一场风。
轻轻的吹着、吹着
将我吹进名为青春的回忆箱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