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这年的冬天很快就来了,它的寒冷让人敬畏,也让人由直立行走向穴居转变。我以为寒冷这个词在南方是不存在的——实际上,我上学的所在也不是正统的南方,它仅在长江南岸,是武汉的南大门。
到了月底,我们要对付的就不仅仅是寒冷,还有饥饿。我们花钱有透支的毛病,喜欢花明天的钱,吃明天的饭。这句话我妈经常用来骂我,我认为这是她老人家最有想象力的一句话。没有钱,天又冷,也懒得起来,我们就发明一种抵御饥饿的方法:大家躺在床上,你看我,我看你,大眼瞪小眼。也不能说话,说话是要消耗卡路里的。所以,我们早上醒来,大眼瞪小眼,瞪困了又睡,睡到天黑,又醒,再大眼瞪小眼。总之,是要一直裹在被子里,拉屎撒尿之外,绝不下床。我们甚至想准备一个尿壶在床上做长期打算。在床上的唯一娱乐就是抽烟,没钱吃饭,但烟却是要抽的。我们可以这样在床上睡上两天,喝点水,不吃饭,只抽烟。课当然不去上,教室里没有被子,太冷。有到寝室串门的,就大喊:“你们六个人集体做月子呢?”我们就扫他一眼,用眼神把他灭了。
我们毕竟不是吃空气长大的,饭要吃,但没有钱,就产生了矛盾。我们先是去学校食堂吃“霸王餐”。所谓“霸王餐”就是白吃。我们不打菜,六个人若无其事,吹着口哨将饭盛上,又吹着口哨,返回,把榨菜放到碗里,一顿暴食。因为两天没有吃饭,动静就大,米粒满桌子都是,筷子敲碗的声音叮当直响,榨菜片咬在嘴里咯嘣咯嘣的。吃完,放下碗,抹把脸,弹去脸上的大米粒,才发现周围的群众都向这边看,女生的眼神尤其揪心,眼圈红红的,像在看一只被雨淋透而又无家可归一瘸一拐的丑陋的疵毛狗。接着,就有几个哥们儿把吃了一半的菜端过来,又有几个人过来,替我们盛上饭。我刚想解释,一个哥们儿就抢先过来,一巴掌拍在我的肩上,说:“啥也甭讲了……眼泪哗哗的……”
我们后来就不去食堂了,战场转移到超市,分为两伙:一伙在旁边鬼鬼祟祟,吸引注意力;一伙行动,拼命扩充自己的体积与重量。我们的目标是火腿肠和鱼肉罐头,等着拿回寝室加工。总之,那段日子我们很落魄。
东哥去了武汉,我们乐队也就停止了工作。手头上没有了零花钱,平日里大手大脚地花钱已成习惯,突然赤贫下来,滋味是不太好受的。我没有找纯,那段日子蓝海往学校跑得勤快,三天两头,蚂蚁似的。这小子来的挺是时候,没赶上纯生病,轻松了一把,且还要继续轻松下去。叶羽蓝乔也去了武汉,她给我发短信,说一时半会儿回不来,要我自己保重。我给她回了短信,冒号加右括弧。
我那时得了一场病,差点死掉。我躺在床上,发烧,身体很烫,没有力气,连抽烟的力气都没有。我们没有钱,就不能拿药,超市也没药可偷。我说:“没事的,挺一挺也就过去了。”这一挺就是三四天。众兄弟轮流照顾我,拿毛巾敷在我的头上,饿着肚子守在我的床边。后来,他们就留一个人来照顾我,其他人到菜市场顺手牵羊偷些吃的东西。兄弟们晚上回来,把偷来的食物集中,炖火锅,挑最好吃的东西,喂我一口一口下咽。李世民最会喂饭,若是饭很烫,他会先吹两下,在饭里喷射口水,然后把这一勺子沾了口水的饭往我的嘴里塞。我惊恐地摇头,他却认为这是我的固执,就硬往我的嘴里塞,说:“怎么能不吃饭呢?……啊?……有病更要多吃才对!”
我终于挺了过来,没死成。我从床上蹦下来的时候说:“王梓出关了!”
纯把轱辘8巷的房给退了,她的病好了,无需在那个地方待下去,我也不用在那个巷子里扮演黄鼠狼了。我和纯的关系非常微妙,名义上分手,却藕断丝连。
纯在处理我和蓝海之间的关系时犹豫不决,举棋不定,她不知道最终选择哪一个,她不想伤害任何一个人。
纯太善良,善良是纯的弱点。我有时也会找她,想见见她的面,听听她的声音。我找到她,发现她心神不宁。纯暗示我要我离开,最后直截了当地说她今天有事。我说陪她去,却怎么都不肯。最后经不住我的死缠,说:“好吧。”我们出了校门,向闹市走去。纯说:“王梓,男生过生日一般希望得到什么礼物呢?”我说:“你……要给男生……买生日礼物吗?”纯点点头。
我想,纯在给蓝海挑生日礼物吧,又不想让我知道,想避开我。
我说:“是……给他买的吗?”
纯没有说话。我说:“给他买礼物就说出来,我不会生气的。”纯低着头,看来是真的。我说:“幸亏我今天来了,我是最会挑礼物的。”纯说:“是吗?”我说:“当然!”纯说:“那好,就由你来帮我选吧!”我们逛了几条街,终于发现了理想的礼物:一个白森森的仿羚羊头骨,底是灰色瓷盘,衬的头骨毛骨悚然,悠悠中冒一股邪气。我很喜欢这件饰品,心想男生也大抵喜欢这种很男人味儿的东西吧,就用手一指,说:“就是这件了!”老板边包扎礼物边夸我独具慧眼,说送这种东西的人很有品味。我的心里就酸酸的。纯笑着看看我,说:“今天幸亏有你在啊。”我说:“那当然!”纯笑。我说:“笑什么?”纯说:“没有。”我说:“如果是在武汉,我会替你挑个更好的,比如,一把短弓,可惜就是太贵。”纯说:“贵不贵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要送的这个人值不值得……”
纯说这句话的时候很认真,我想,蓝海在她心目中的位置原来竟是如此重要。我已习惯了纯旁边另一个男人的存在,只是有些失落,心中存一种淡淡的酸楚。
东哥从武汉回来了,我们也就有了救星,因为可以唱歌,唱歌就会有钱拿,不至于到食堂吃霸王餐,到超市里偷东西,也不至于生病了没钱买药躺着等死。东哥说:“你们这几天要加紧练习啊,过几天跟我去武汉,有个音乐节,地下乐队专场,到时候你们就可以出头了。”我说:“好,东哥,到时候你就看我扮女人吧!”
余亮借了把吉他,他原来那把吉他摔坏了,这几个二杆有喜欢拿乐器撒气的嗜好。我估计李世民想把鼓敲破是难了,除非他把鼓抱起来往台下扔,这小子一没那劲二没那胆。东哥说:“等那天上了音乐节的台,咱们金手指的人不许发疯,不许随便摔东西,摔了东西自己赔。”东哥说:“知道了吗,马超?”马超说:“嗯。”东哥说:“知道了吗,余亮?”余亮说:“啊。”东哥说:“你们甭给我嗯啊的,出了事找你们算账。”我说:“东哥,他们如果再惹事的话,不等你出手,我就先把他们灭了!大义灭亲!”
我们开始排演,一个环节接一个环节,怕细节处理不好影响了舞台效果。我们唱完一首歌,台下有人鼓掌,是叶羽蓝乔。
叶羽说:“你们圣诞节要去武汉吗?”马超说:“是啊,武汉音乐节。”叶羽说:“可以带上我吗?”余亮说:“没问题,多个人可以帮我提吉他。”李世民说:“还是帮我抬架子鼓好些,你说是吧,叶羽?”叶羽哼了一声,说:“我又不是你们的苦力,让一个女人替你们拿行李,你们还算男子汉吗?”我笑笑,手里拨弄着马超的贝司。叶羽说:“怎么,你们当中还有一个没表态呢。”马超说:“谁啊?”余亮说:“你怎么二杆了,王梓啊。”李世民说:“他呀,巴不得你去,天天做梦都喊你的名字:叶羽——我的叶羽——”
李世民极力模仿我的语气,像条发情的母狗。其实那也是真的,我在床上生病的那几天,喊过叶羽的名字,我那时烧糊涂了,大脑缺氧。叶羽看着我的眼睛,笑着说:“是真的吗?”
叶羽蓝乔那晚仍然骑了她那辆哈雷。我跨上去,熟悉地启动引擎,叶羽坐在我的背后,一把搂住我。我说:“你把头盔戴上。”叶羽说:“不,这样头发才飘逸。”我没说话,从摩托车上下来,手里拿着头盔,不由分说摁在叶羽的头上。我给她系好套带,检查一下,重新上车,启动,车挣扎几下就开始狂奔了。叶羽说:“你让我戴头盔,自己为什么不戴?”我说:“我喜欢。”叶羽在我身后打一拳,说:“你凶什么你?我早就看出你今天不对劲了。”我说:“闭嘴!”叶羽说:“我喜欢。”我笑了,说:“我再怎么也吓唬不了你的,我怕你了。”叶羽说:“怕我?”我说:“嗯。”叶羽说:“真的吗?”我说:“哦,前几天做梦,还在梦里挨你的训。”叶羽说:“不会吧……我真有那么厉害吗?”我说:“还是有点小厉害的。”叶羽说:“呜……”我说:“你哭什么。”叶羽说:“王梓,我以后改,行吗?”我说:“算了。”叶羽说:“为什么呢?”我说:“性格是天生的,能改则改,不能改就算了。”
叶羽说:“你真好。”
我说:“大点声,听不见!”
我躺在床上迎接圣诞节的到来,因为圣诞节正向我一步步逼近,而我也确实想睡点觉。外面的商店也花里胡哨起来,搬来圣诞树,扯满五颜六色的灯,像一座座光怪陆离的小山。
我想着圣诞节的事,就有人敲门,打开,不认识。他提个黑色塑料袋,问我,说:“请问,你们寝室有个叫王梓的吗?”我指了指自己的鼻子,说:“我就是。”那个人就“嗯”了一声,把袋子放到我的手上,说:“有个女生,托我把这个交给你。”
我接过黑色塑料袋,说声“谢谢”,用脚把门关了。我把东西拿到桌子上,剥开,露出里面的盒子。我感觉这个盒子很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我终于想起来了,手忙脚乱地拆开,果然,里面是一个精致的白森森的仿羚羊头骨,托底是灰色瓷盘,还是我自己挑的。
一切都明白了。纯那天不让我跟着逛街,是为了偷偷给我准备礼物,我的生日就要到了,她想给我一个惊喜。
我挑礼物的时候纯在笑,她是在笑我傻,自己给自己挑礼物而又不知。
纯说:“礼物贵与不贵是次要的,关键是看送给的那个人值不值得去送,如果值,多少钱都是不贵的。”她这句话是说给我听的,我却误以为在说蓝海。我看着手里拿的这个礼物,愣了,心想,纯这个妞儿竟然也会耍阴谋了,而且,耍到了我的头上。我突然想起什么,跑到窗台,推开,伸长脖子向楼下张望。我看到一个熟悉而又娇小的身影,站在远处,似乎等待着什么。我跑出去,碎步奔下楼梯,连蹦带跳,一口气到楼下。我失望了,来来往往的人群中,没有我所期望的那个身影,那个身影留下了一个具有幽默意味的礼物,转身离去。我的眼神黯然,漫无目的地看着远处的人……咦?那个身影……纯?……是她!
我抢几步,跑过去,我喊:“纯——”那个身影转身,冲我微笑,果真是她!纯说:“怎么了?”我站在她的面前,没有说话,一把搂住,吻她。
好像一直没提李世民和洁的事,不是不想提,是李世民守口如瓶。我仅知道他去洁的寝室送过几次好吃的,讨好洁的室友。还有,每隔几天就要到洁的寝室里当洗衣夫。回来就骂,说:“还没结婚呢,老子就当牛作马了。”骂归骂,隔几天,仍是要去的。凭洁的脾气,没让李世民织毛衣已经算是给他面子了。李世民在洁的面前牛瘪轰轰,说自己家里有台湾关系,说他爷爷是老牌国民党,年纪大了,回大陆探亲的时候金条扛了一麻袋,哗啦啦的响。
洁还真信了,就对家里说,交了一个有台湾背景的男朋友,风流倜傥且很有钱。她妈也信了,对李世民与洁谈恋爱的事睁只眼闭只眼,全身心投入到反对我和纯的恋爱事业中,因为老太婆听说我的家境一般,也没台湾关系,自然不会把从自己身上掉下的肉轻易拱手让人。我后来也想吹,就说自己是混血儿,上上上上辈的祖宗在外国当银行家,可惜他老人家当时错登了泰坦尼克号。
有一天晚上,我回寝室,见李世民正从一个水果罐头里向电热杯里倒梨肉。我拿起瓶子,看了看,罐头是典型的“三无”食品,罐头盖锈迹斑斑,如果看得仔细,会发现罐头底部沉淀了一层棉絮状的杂质。我说:“李世民,你这做毒药呢?”李世民看看我,把梨肉捞进电热杯,加点水,把插头接上,说:“洁这几天咳嗽,我弄点梨,给她煮梨汤喝。”我说:“不会吧,你买这样的罐头?不是把人往死里整吗?”李世民说:“什么啊,这东西放电热杯里一煮,等到水开,病菌就全被杀死了。”李世民这套理论让我开眼,我说:“没想到,你小子狠起来比我还毒。”李世民说:“一般小毒而已。”不一会儿,电热杯就烧开了,李世民找个快餐杯,把电热杯里的梨与汤全部倒进去,盖上,满意地闻了闻梨子的香味,说:“好,哥们儿送梨去了。”我说:“去吧,杀手同志。”
李世民回来说,洁吃得很香,一副扬扬自得的样子。过几天,没有传来洁中毒身亡的消息,我才放下心来,确认那小子采用那种方式只是为了省钱而绝非报仇。我给纯说:“跟你妹说一声,要她不要压榨李世民太狠了,最好不要让李世民洗衣服了。”纯说:“为什么?”我说:“昨天,李世民给你妹送了一碗梨汤知道吗?”纯有些吃醋地说:“当然知道。”我说:“如果我说出来,李世民就死了,所以,我不能说。”纯一下子来劲了,揪着我的衣服说:“不行,你必须告诉我!”我说:“好,你能保守住这个秘密吗?”纯说:“能。”
纯到底也不知道那碗梨汤怎么了,我只告诉她,如果她的妹妹,洁,还要无休止地折磨李世民的话,李世民还会送梨给洁吃的。纯好奇地问:“以德报怨吗?”我说:“是冤冤相报。”
我们终于要去武汉了,有两天的准备时间。我准备了一袭旗袍和一双高跟皮鞋,东西是向叶羽蓝乔借的。叶羽要我带她一起去武汉,我没有立刻答应,先回学校问纯,纯说有事不能去,这才告诉叶羽,说带她去武汉是没有问题的。我直到现在也没有弄清叶羽的身份,就像我提到她的时候会说“叶羽蓝乔”,也会说“叶羽”一样。她在我眼前出现的时候,我们也只是偶然相遇。她几乎每次和我见面都像突然从地下钻出来一样,做出来的事情也让人匪夷所思。我已经习惯了叶羽的这种办事方式与思维方式,起码我知道,她对我没有恶意,只是人比较奇怪而已。叶羽对我的过去特别感兴趣。叶羽经常问我中专时候做过的傻事,爱过哪些女生,等等。叶羽经常会问一些问题,比如,“这些事是马超做的吗?”比如“余亮没有你说的那么二杆吧?”叶羽最感兴趣的是佳伟,每当我提起佳伟,叶羽总是眼中一闪,认认真真地听,生怕露掉任何细节。
叶羽说:“佳伟原来跟你打过架?”我说:“是的。”叶羽说:“你当初以为是把他打败了……也许他是故意的呢?”我愣一下,这个问题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也只有叶羽蓝乔才能问得出来。叶羽说:“你亲眼见过佳伟砍人吗?”我说:“没有,他从没对我动过刀子。”叶羽说:“佳伟原先在黑道当大哥,为什么半路跟着你们来湖北读书了呢?”我说:“……”我说不出来了。
说实话,我根本就没考虑过这个问题。是啊,佳伟在黑道很混得开,没有理由跟我们仨混书读的。那时只记得佳伟天天和我们在一起,喝酒,抽烟。佳伟说在黑道里混没意思,像条狗,不如退出,老老实实过日子。这个理由现在听起来有点可爱,但在当时,我却是深信不疑的。我感觉自己跳进了叶羽蓝乔给我设下的圈套,她是极喜欢看我出丑的。我说:“叶羽,你这样打听佳伟……不会有什么企图吧?”叶羽蓝乔的脸突然变得煞白,惊地站起来,说:“没……没有啊。”我哈哈笑了,说:“没有就没有,紧张什么!”
叶羽后来问我有多少人去武汉,我说:“我们寝室差不多就有四个吧。”叶羽说:“王磊和佳伟不去吗?”我说:“不一定,这两个人是我们寝室的神经病。”叶羽说:“怎么了?”我说:“他们两个,一个天天玩电脑,一个天天装君子。”叶羽说:“佳伟装君子吗?”我说:“这小子又不是没当过流氓,非要一本正经的。”叶羽说:“也许,他真的是个君子呢。”我说:“上帝,救救这些愚蠢的人吧!”叶羽推我一把,说:“去,那他为什么要装呢?”我说:“两种可能,想得到什么,在得到之前伪装自己;想逃避什么,在假象迷惑下成功逃脱。”叶羽说:“他属于哪一种呢?”我说:“皆有可能。”叶羽说:“很对!”我说:“什么?”叶羽不好意思地笑笑,说:“没什么。”
我说:“叶羽,你不会对佳伟有意思吧?”叶羽说:“没有,我只是觉得,佳伟这个人很有意思。”我说:“这样吧,什么时候我在佳伟面前把你强烈推荐一下。”叶羽说:“好,也让我跟他交个哥们儿。”
我回去给佳伟讲了叶羽蓝乔的事,我说:“那妞可能喜欢上你了。”佳伟说:“你没跟她说我是衣冠禽兽?”我说:“讲了,还说你是色情狂,可是没用,她好像认准你了。”佳伟说:“她没问我什么吗?”我说:“只问了咱们中专的事。”佳伟说:“嗯。”我说:“佳伟,你当初是怎么突然想起来跟我们一起上学了?”
我问佳伟的时候,这小子正在抽烟,他被烟呛了一口,咳起来,吐口痰,说:“这个问题是叶羽蓝乔问的吗?”我说:“不是的……随便问问。”佳伟把烟扔到地上,踩两脚,骂道:“神经!”
我们寝室六个,加上东哥、叶羽蓝乔,一起去了武汉。我原本以为佳伟不会去武汉的,可是,他居然去了,还拉上了王磊。我们在火车里横谈竖聊的,叶羽找机会跟佳伟说几句话,简简单单,也算是彼此认识了。我趁叶羽跟其他人说话的时候挤到佳伟旁边,小声说:“哥们儿,聊得挺high吧?”佳伟说:“high个毛!狂郁闷了。”我说:“怎么了?”佳伟说:“感觉脑子有问题。”我郑重地跟佳伟握了握手,说:“太对了!咱们俩有同感!那妞就是一疯子!”
我们在音乐节上遭遇了很多乐队,那些乐队平日生活在地下,今天,一个个复活,一个个登台。
我们先是坐在台下欣赏了一会儿表演,发觉摇滚这行还是很出人才的。其中有个女子乐队,七个人,每个妞的头发都染了颜色,七种,站成一排,很有气势。乐队的名字只有一个字:色。
“母狗”乐队的主唱是个秃头,光着身子,只穿一件红吊兜,后背露在外面,那个二杆在台上走来走去,冻得跟孙子似的。
后来,主持人说:“接下来表演的是——金手指乐队!”我们四个就站起来,一摇三晃向台上走去,我的头发披肩,我的旗袍鲜艳,我的高跟鞋走起路来咯咯的响,我的嘴角咧开,微笑。
我扫视台下,台下有一双双眼睛,我抱着贝司,拨响了金手指的第一枚音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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