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田园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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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从王爷到农夫第六十一章露了一手

    费家大儿媳妇儿的亲妹妹就是因为看人不准,只听媒人将男方说得天上有地下无,见了一次面,觉得小伙子长得还不错,浓眉大眼,笑眯眯的,很招人喜欢,谁知道却是个绣花枕头——不中用。小伙子似乎还没断,样样事情都要听父母的,当时觉得孝顺的男人不会错,最起码心地善良,可是她妹妹嫁过去后才知道,这样没有自立没有担当的丈夫,还不如没有。因此,费家大儿媳妇儿就教小姑子,该问的事情,一定要事先问个明白。

    芸儿问这句话的时候,也是十分的难为情,仿佛自己势利透顶,还没答应嫁给人家就开始刨问底追究家产了。但是大嫂说了,这个很重要,一定要问,因为虽然王孟魁的大伯父说等他们成亲前就将王孟魁应得的财产给他,绝不昧着良心欺负弟弟的遗孤,可是,人心隔肚皮,还是事前做小人、事后做君子的比较好。芸儿思虑再三,终于鼓起勇气、冒着给王孟魁留下贪财印象的危险,问出了这句话。

    王孟魁同学倒是没有想到这一层,只是以为她随口问问,就说:“现在,这片果园是我伯父和我的,不过我伯父说了,等我定下了婚事,就讲果园分开,把南边那一片给我。”

    芸儿朝南望过去:“哪一片啊?”

    王孟魁认为芸儿如此关心自己的财产,一定是对自己很满意,于是兴致勃勃带芸儿去看那片将属于他——哦不,属于他们两人——的果园。

    尽管芸儿没有过锄头,可还是能看得出来,南边这片果园,比刚才那一片的果树要茁壮得多,尽管,这片果园面积不大,果树的数量也不多,但是质量高啊。看样子,王家大伯父真的是个厚道人,把最好的留给了侄子。不像有的人家,伯父叔父名义上照顾侄子,实质上却侵吞应该属于侄子的财产,弄得那些可怜的年轻人有冤无处诉,因为毕竟伯父叔父养大了他,他若要翻脸,便是不孝。大周国一向以孝治天下,各级官吏,不管是京城的还是地方的,如果听见忤逆不孝的事情,一定会重重惩罚。

    看见芸儿的微笑,王孟魁觉得头有些晕,为了讨女孩子高兴,他又提出来,带芸儿去看他大伯给他盖好的新房子。

    芸儿有些诧异:“难道以后你不和你大伯他们住一起吗?”

    王孟魁说:“我大伯说了,要是我成了家,就该自立起来,所以早早为了盖了一院房子,不过没有大伯家的房子那么大那么气派,不过,一家人住也足够了。”

    芸儿跟着王孟魁穿过果园,又向西走了大约一里多路程,王孟魁指着面前一处簇新的宅子,颇有几分夸耀地说:“那就是我的房子。”

    芸儿提议进去看看,王孟魁挠了挠后脑勺,难为情地说:“可是今天没有带钥匙来。要不,明天吧,反正你们也要住几天的。”

    芸儿却生出了一点恶作剧的心理,故意撅起了樱桃小口:“可是我现在就想看看嘛。”

    有些撒娇的意味。

    王孟魁是个老实小伙儿,哪里经过这个阵势。一个美丽窈窕的女孩子,穿着淡绿色的春衫,这样楚楚动人地站在自己面前,还跟自己撒娇,王孟魁的脑袋“嗡”的一声就大了,当时失去了所有的理智,表态道:“那么,我这就回去拿钥匙来。”

    芸儿暗笑。这个王孟魁,真的是太实心眼儿了。看来爹娘和大嫂说得对呀,女孩子想要嫁得好,还是要挑老实巴交的,最起码,不会欺负自己。看看,现在的王孟魁,简直要对自己俯首帖耳了。

    当然,芸儿也不是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女孩子,开个玩笑,试探一下王孟魁对自己到底有几分真心也就算了,不能得寸进尺,不依不饶。再说了,目前来说,自己和王孟魁还没有任何关系,自己只是作为亲戚来作客的,所以,她见好就收。

    “既然没有带钥匙,那就算了,改天来看也是一样的。”

    王孟魁脸红了,仿佛做错了事情,没有能够满足未来妻子——虽然与芸儿接触不多,甚至见面都不多,可是一和女孩说话脸就红的王孟魁,在心里已经认定,这辈子非芸儿不娶了——的这个小小的愿望,他甚至比芸儿都遗憾。

    “那么,真是对不住你了。”王孟魁真心道歉,忽然又想起了什么,“要不,我带你去捉鱼吧,晚上,给你炖鱼汤喝。”

    芸儿不太喜欢吃鱼,迟疑道:“我看我们还是早些回去吧,出来这么久,大人们一定要担心了。再说,我在家里也经常能吃到鱼。”

    王孟魁有些受打击,不过很快重新振作,热情地他即将捉到的与众不同的鱼:“那可不一样啊。县城里卖的鱼,哪里有我们乡下的新鲜?你一定没有尝过我们这里的金眼鲤,味道鲜得能让人咬掉舌头。”

    芸儿不忍拒绝,可还是对吃鱼不感兴趣,尽管,她也隐隐约约听说过,这里的金眼鲤有多么多么不容易得到,味道多么多么鲜美。

    想了想,芸儿说:“即使要去捉鱼,也该和大人们说一声吧,免得他们担心。”

    王孟魁说:“好啊,那我们先回去吧。”

    芸儿走在王孟魁身后两三步开外,心里倒希望大人们不同意他们去捉鱼,除了她并不喜欢吃鱼外,也感觉有些疲乏,想回去休息一下。

    可是让她失望的是,长辈们居然一口答应了王孟魁带她去捉鱼的建议,甚至鼓励他们两个年轻人尽情玩耍,不用理会他们这些老家伙。沈梦遥暗吐舌头,不就是因为和玉珍嫂子平辈儿吗,可也不至于就划归到了“老家伙”的行列里面呀其实,她比芸儿更加有兴致去看王孟魁同学赤手空拳捉拿金眼鲤,可是,也不能去当电灯泡,只好作罢。不过,她也很怀疑,王孟魁同学没有拿任何捉鱼的工具,没有钓竿,没有鱼钩,没有渔网,只是背了一个小小的竹篓,那么,他拿什么去捉那据说十分狡猾的金眼鲤呢,难不成他用那个竹篓去捉鱼?

    芸儿对此倒毫不关注,只是跟着王孟魁又出去了。长辈们并不担心两个孩子会做出苟且之事,一方面这里对那种乌七八糟的事情深恶痛绝,一旦发现,轻则杖责,重则沉河,所以没有人敢胆大包天坏了风气。另一方面,小王庄十分热闹,因为水土好,这些年陆陆续续迁来了很多人。现在正是白天,村子里各个地方都有很多人,即便是一些比较隐蔽的地方,也有孩子们在捉迷藏抓蝌蚪采蘑菇什么的。所以,长辈们都很放心。

    芸儿有些无打采,可还是恪守做客之道,跟着王孟魁来到河边。

    这条河,当然是也是紫云溪,只不过这里处于中下游,而河湾村那一段属于中上游。紫云溪流到这小王庄,河道变得宽阔了,水流也比较缓慢。

    看着王孟魁挽起裤腿准备下水,芸儿才惊觉他没有带任何工具:“孟魁哥,你用什么捉鱼呢?连个网子都没有。”

    王孟魁的一只腿已经踩进了水中,由于裤腿高高挽起,露出了健康的麦色肌肤,芸儿有些不好意思。王孟魁倒没有什么感觉,因为这是乡下,没那么多规矩。有的乡下妇女,会当众孩子,也会在干了一天的农活儿之后将双腿浸在清凉的河水中,洗去泥土和疲劳,大家都觉这很天经地义,没人认为不妥,也没人会动歪心眼子。

    可是芸儿毕竟不是乡下女子,她一直都住在县城,而且是双鹤县那样繁华的大县城,虽然格活泼,可毕竟也是第一次面对一个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成年男子的裸露的肌肤,神情有些不自在。不过好在王孟魁很快就走到了水较深的地方,小腿已经被河水淹没了。

    王孟魁不再说话,而是站在水中严阵以待,用锐利的目光扫视着清澈的河水。芸儿有些恍惚,因为王孟魁的眼神,一向都是有些木讷,可是这会儿,他却像一个整装待发的将军,眼睛里颇有几分威严。

    忽然,王孟魁生出双手,往水里只一扑,芸儿还没来得及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一条长着金色眼圈、浑身金红色鳞片的鱼,已经在王孟魁手中徒劳地挣扎着了。

    芸儿不由得惊叹道:“好快呀”

    王孟魁将那条金眼鲤装进了事先浸入水中的竹篓里面。那竹篓被一绳子拴着,绳子的另一头,绑在一颗细细的小树上,这样,竹篓里面的鱼依然在水中,却游不出去了。

    芸儿好奇地问:“孟魁哥,你是怎么捉到这条鱼的?我听说,这种鱼十分机灵,很多人用了鱼竿和鱼钩都很少能钓上来呢”

    王孟魁不屑地说:“那是他们太笨了。我捉鱼,从来就只用手就行。”

    芸儿对徒手捉鱼的王孟魁生出了几分钦佩。看来,还是爹娘和嫂嫂说得对,女孩子嫁人,就应该挑一个能干的,那个刘公子,倒是一表人才,可是听玉珍嫂子说,手不能提肩不能抗,他的妻子,也就是那位沈姑姑,快要累死了。

    想到这里,芸儿抿嘴一笑,索坐在河边柔软的草地上,慢慢欣赏冷静捉鱼的王孟魁。

    第一卷从王爷到农夫第六十二章秘密被发现

    不一会儿,王孟魁徒手捉了五六条金眼鲤,装满了那个小小的竹篓。

    王孟魁叫芸儿将树上的绳子解开,提了竹篓上岸。这一次,芸儿不再拘谨地跟在他身后两三步远,而是和他并肩走在一起,一路上有说有笑的,还提了很多问题,都是关于农桑渔猎的,王孟魁对答如流,与上一次在县城里判若两人。芸儿心想,人家王孟魁本来并不嘴拙,只是由于头一次登门,又是相亲,难免不好意思。这不,说起农家之事,王孟魁简直如数家珍,从栽培果树说到放养鱼苗,从引水灌溉说到秋日收割……听得芸儿如痴如醉。结果,两个人走到了大伯父家的大门口,却还舍不得结束谈话,站在门外继续说。

    当天的晚饭,现添了鲜鱼汤,每个人都是大饱口福。沈梦遥一面喝着鱼汤一面心想,怪不得河湾村人人都想钓上一条金眼鲤,的确是鲜美异常啊,上一世吃过鲈鱼左口鱼石斑鱼,都是很贵的,而且经过大厨的心烹调,却全都不及只放一些咸盐熬出来的金眼鲤鱼汤。而这里的人剖鱼的方法也与众不同,不用剪子不用刀,只拿一双筷子,伸进鱼嘴里去,顺着一个方向扭绞几下,然后再将筷子从鱼嘴里抽出来,这个时候,鱼身体里面的内脏就全都被筷子搅出来了,而鱼还是完整的。沈梦遥觉得这种剖鱼方法很新奇,于是暗暗记住,打算回家去试一试,尽管,他们捉不到金眼鲤,但是好歹,也可以捉到别的鱼啊。

    吃饭的时候,沈梦遥特意请教王孟魁怎样捉到金眼鲤,可是王孟魁来到大庭广众之下,又恢复了木讷的表情,惜字如金地告诉沈梦遥,也没有什么诀窍,只是罢了。

    芸儿倒是暗暗得意,因为,王孟魁只在自己面前无拘无束,这就说明,在他的心目中,自己是与别人不一样的。

    沈梦遥长叹一声:“唉——看来,今天我品尝到的金眼鲤,从此以后就成为绝版了。”

    王家大伯母急忙安慰她:“沈妹妹不用难过,要是你喜欢金眼鲤,等会儿让孟魁捉几只给你带回去。”

    沈梦遥笑道:“不可不可,做人不能太贪心了。今天能品尝到如此鲜美的鱼汤,我已经十分满足,哪里还能奢望天天都有金眼鲤来解馋呢?”

    沈梦遥还留了后面几句话没说,那就是,王孟魁之所以捉了这么多金眼鲤来给大家做鱼汤,完全是因为芸儿的缘故,而不是他本身有多么的热情好客,这一次,她与玉珍嫂子还有费家老大两口子,都是沾了芸儿的光。沈梦遥是个有自知之明的人,知道王孟魁不会因为自己喜欢吃金眼鲤就去不停地捉鱼,所以婉拒了王家大伯母的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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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天之后,愉快的乡村之旅结束了,费家老大两口子带着芸儿告辞,感谢王家大伯和大伯母的盛情款待。沈梦遥和玉珍嫂子也与他们依依惜别,说实话,沈梦遥很喜欢小王庄这个地方,因为这里山清水秀,虽然与河湾村相隔不远,可比起贫瘠的河湾村来,这里简直就是世外桃源了。

    芸儿也喜欢上了这个小小的村庄,当然,原因和沈梦遥的不同,这个单纯活泼的女孩子,完全是因为王孟魁的原因才爱屋及乌的。所以,当嫂嫂悄声征询她的意见的时候,她只是用双手摆弄着衣带,一脸的娇羞。嫂嫂是过来人,明白小姑子的心意,回去和公婆一说,这门亲事,就算是板上钉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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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珍嫂子打着哈欠与沈梦遥一起下了马车,怅然道:“唉,还是我娘家好啊,只是才住了三天,太短了。”

    沈梦遥打趣她:“那你可以休了里长大人,自己回娘家住去。”

    玉珍嫂子是个大大咧咧的人,对这样的玩笑话毫不在意:“那哪儿行呀?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辈子,我也不做梦了,在河湾村好好过日子就是。”

    两个人一面说,一面叮嘱赶车的长工回去跟王家大伯说,她们已经平安到达,无需挂念,就各自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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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家里,却没看见刘铮,一想十有八九在地里,于是只喝了一点水,就赶到了坡那边。

    果然,刘铮正站在田地中央,也不顾正午的太阳已经颇有几分毒辣,一动也不动,不知道在干什么。

    沈梦遥轻轻喊了一声:“刘铮”

    刘铮猛然回过头来:“梦遥,你总算回来了。”

    沈梦遥看他脸色不太好,有些纳闷:“你站在这里干什么?晒太阳吗?”

    刘铮摇摇头:“我哪里有心情晒太阳?告诉你啊,昨天下午,我到这里来的时候,发现了两行脚印,而且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

    沈梦遥一惊:“难道有人来过?发现了咱们的秘密?”

    刘铮说:“我只是看见了脚印,没有见到人。可是,肯定是有人来过这里了。”

    沈梦遥心里一沉,会是谁呢?谁这么无聊啊,来这么偏远的地方。要知道,这个地方,几乎没有人来,尤其是上一次玉珍嫂子到处嚷嚷说她家罗十八在这里遇到鬼之后。那么,就是有人怀疑她和刘铮,或者只是出于好奇,专程跑到这里来,看看他们这两个外乡人是怎么在这片盐碱地上种小麦的。当然,抱有这样心思的人,只能专程到这里来,而不大可能是顺路,因为这里不是去县城或者镇上或者其他任何一个村庄的必经之路。

    想到这里,沈梦遥觉得自己的汗都下来了。她极力猜测着这两个好事者,因为刘铮说,脚印一大一小两行,很明显是两个人的。

    难道会是罗十八?上一次深更半夜跑到这里来,以为能挖到金银财宝,却不料连毛都没见着,却吓了个半死。莫非这家伙贼心不死,非要弄清楚他们为什么对这块荒地情有独钟才肯罢休?

    “也许只是有人偶然经过这里吧。”沈梦遥安慰刘铮,也是在安慰自己,“也许只是在晚上,本看不见地里的情况。”

    刘铮说:“但愿如此吧。否则,我们一定会被村里人当做妖孽的。”

    两个人满腹疑惑,回到了家中。

    前脚刚刚进门,后脚就有人热情地招呼道:“刘大兄弟,梦遥妹子,真是没想到啊,你们种田倒是一把好手。坡那边的荒地,早就没人理会了,你们种下去的麦子却长得又高又壮。”

    两人心中一惊,同时回头看去,原来是族长家的三儿子罗虎。

    不等他们两个回答,罗虎已经走进了院子,看了看院子里面种的花花草草,笑道:“原以为这个院子就要这样破败下去了,没想到在你们手里还打理得不错。对了,你们究竟是怎么侍弄那块荒地的,里面的麦子,竟然都能长那么高?”

    沈梦遥扯着嘴角,算是回了他一个笑容:“那个……只不过就是勤快些罢了。其实,那块地也没那么糟糕,只是很长时间没人耕种。”

    罗虎有些不高兴:“梦遥妹子,我今天可是诚心来讨教的,你要是不愿意说,我也不勉强,可你也不能糊弄我呀”

    沈梦遥十分心虚,看向刘铮。

    刘铮更不知道怎么回答了。事情很明显,去过那块地的两个人里面,其中有一个肯定就是这罗虎。也不知道他跑到那个地方去干什么,只是让他发现了秘密,现在又来追究底,而且又搪塞不过去,这该如何是好呢?

    虽然刚刚立夏,在贺州,过了夏至天气才会真正炎热起来,而此刻的刘铮,已经都是汗如雨下了。

    罗虎看他们两个脸色苍白的样子,十分诧异:“种地的事情,有什么不好说的?我只是路过你家门口进来随便问问,看你们这幅样子,好像我要抢走你们家麦子一样。”

    沈梦遥终于醒悟过来,笑道:“我们怎么会这么想呢?只是,那块地真的不像你们想象的那样荒凉,虽然有些盐碱,可底下的土质还是不错的。再说,我们是外乡来的,好容易得到这么一块地,就是安身立命之本,能不尽心尽力去耕种吗?也许,只是我们下的功夫多了一点吧。”

    罗虎皱起了眉头:“可是没见你们两个怎么劳累啊,甚至都没见你们犁地。可别告诉我,你们是一个人扶着犁、一个人拉着绳耕地的。那块地我见过,板结得石头一样硬,就凭你们两个,恐怕到了秋天,那几亩地都还是犁不好。”

    沈梦遥更加心虚,赔笑道:“那个……我们……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但是我们下的功夫也不少啊,只是大家都在忙着耕自家的田,没有注意我们这两个外乡人罢了。”

    罗虎说:“可是你们甚至都很少去挑水。那块地我是知道的,每天没有二十几担水,麦苗一定会渴死的。你们老实说……”说到这里,罗虎压低了声音,又想院门外看了看,弄得跟特务接头似的,“你们老实说,你们究竟是怎么种出来那么好的麦子的?”

    第一卷从王爷到农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