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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南山南
作者:sherllienna
文案:
若你一定要走,那我不如放手;走前将背影留给我,我用一生去描摹。
内容标签: 现代架空
搜索关键字:主角: ┃ 配角: ┃ 其它:
☆、南山南
“若你一定要走,那我不如放手;走前将背影留给我,我用一生去描摹。”
2005年8月3日,我从□□乘坐火车,途经陕西、四川,一路驶向云南。
那天火车站的人不算少,连带上许多转乘的乘客,已经是把火车站拥了个人满为患。如果你曾在人挤人的火车站中行走过,那么你一定会知道,拉着一个拉杆箱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鉴于它完全有可能被挤得崩开,挂到某个柱子上面,或者从哪个人的脚面上碾过去。
候车室是在室内,人一多,里面的空气就极为不新鲜。汗水味在空气里也流淌着了,混些闲杂人抽香烟煮泡面的味儿,管你是一等票还是二等票,冲着鼻子就是一阵刺激,不把你熏到头昏眼花就不算完。我拉着个小拉杆箱,一路东躲西让,使尽浑身解数才没撞到任何一个生命体,皱着鼻子忍受着那称得上是公平的臭味儿,好不容易才挤到了一个拐角,那儿排有乘坐我这辆车的候车队。
我前头站了一个男人,看样子已经在这儿等了不下半个小时,因为我注意到他不停地在换着腿挪动自个儿的重心,以获得一只脚暂时的休息。我抬头看了一眼墙上挂着的大钟,七点四十三分,离火车开动还有不到二十分钟的时间。
男人并没有注意到他后头多了几个人,他侧身靠墙站着,视线一直粘在窗外马路对面的小旅馆上。我趁着注意不在我这儿,偷偷打量着他的面容。这是个不下四十岁的男人,或许年纪应该在四十五六的样子,鹰钩鼻,唇偏薄,唇角有向下弯的纹路,棱角分明,剑眉上挑,眼廓凌厉,不怒自威。他穿了件白色灰条纹衬衫,打墨绿色领结,灰黑色西装外套搭在右手臂上,袖子半挽到胳膊肘,整个人身材极为匀称,不似平常遇见的那些中年人一样有着啤酒肚,相反瞅着袖子被撑起来的轮廓,还有那么一点儿肱二头肌,想必是时常健身。他穿衣打扮都无比得体,看样子是一早起来收拾过的。然而面色却有着一股疲倦,半大的眼袋拖在一双不宽不窄狭长目下,眼角微向上挑却丝毫不显阴柔,只双目有那么点儿红,中长黑发整整齐齐向后梳,却遮不住鬓角的几缕灰丝,整个人显出一种历尽沧桑的颓废之姿。
许是我的目光过于直白,许是他看得累了,两三分钟后他偏过头,那双凌厉的鹰目便刚刚好对上我直勾勾盯着人家打量的视线。他的目光瞬间变得严厉,还夹带了一种被冒犯的怒火,而这些情绪很快就在下一秒被严严实实地整个儿掩了下去。
“你……有什么疑问吗?”他蹙起好看的眉毛,视线有些疑惑地在我身上转了一圈。
我赶紧把目光收回来,有些不好意思地摆摆手:“不,不,什么也没有。”
他哦了一声,又把视线转回了马路对面的小旅馆上,我注意到,他的目光在落到那栋不起眼的灰色建筑物上的那一瞬间变得无比柔和。
这真是个怪人,我想。
八点很快就到了,大喇叭里传来乘务员近乎歇斯里地的广播,生生盖过候车室里嘈杂的说话声一筹。我伸手在包里掏了半会,才从包底翻出来一张皱皱巴巴的红色车票。队伍慢慢悠悠向前挪动着,后头的人却早等不及了,打了兴奋剂似的一个个的使劲儿往前挤。前头的男人也将目光收了回来,不徐不疾地低头从裤兜里抽出来属于他的那张车票。
拉杆箱再一次显露出了它的劣势——就在上火车的时候,我不得不低头将拉杆收起来,提溜着把手才能把它运上火车,而不是让它掉到铁轨里去。说到这儿我又要后悔了,说真的我为什么要带那么多东西出门旅行呢。为了不在路上遇到各种窘境,我备齐了一切想得到的东西,可就是这些备用品恰恰又给我制造了另一种窘境,那就是把行李箱坠得沉到提不起来。我求助的目光第一个投向一旁站着的乘务员,可惜她这会儿没空理我,鉴于她正在忙着应付后头那一个个握着火车票递上来的急迫的手。前头的男人已经登上火车,大概是转弯时余光瞟到我这儿了,他转身又走了回来,将我的行李箱给拎了上去。
“谢谢,太谢谢了。”没想到他会这么做,我连声向他道谢。
“客气。”他一摆手,冲我礼貌而疏离地笑了笑。
由于是长途车,我特地多花了点儿钱买了卧铺票。只是下手有点儿晚,软卧没抢得上,只买到了一张硬卧的下铺。车厢不大,一个成年人站进去足以占据两排架子床之间所有的空隙,而若是高一些的成年男子,大概是能碰到顶的。两张下铺之间摆着一个小方桌,上头铺了时下流行的碎花餐布。一个果皮盘,一把烧水壶,一个垃圾桶,就是上面所有的设施了。
我弯腰将拉杆箱塞到床下,又从床夹缝里扒拉出一双一次性拖鞋。起身抬头时才发现对面下铺住着的就是那个男人。
他归置完行李,坐在桌子旁边,一抬眼也看到了我。四目相对,他点点头,算是打了个招呼。我半弯着腰,也坐在了桌旁。
这会儿走廊上的人还在拥挤,隔间里也就我们两人。他不说话,我也就不好开口。沉默了大约半分多钟,他出声打破了这片较为尴尬的沉默。
“沈从安。”他简短而快速地说。
“君舒衡。”我冲他笑了笑,摸出一瓶矿泉水打开喝了。
他则去捣鼓那个烧水壶。黑柄黑壶盖,不锈钢材质的,壶身表面刷了一层银白色亮亮的漆。只是想来是用得久了,壶底已有了些淡淡的水锈。
端着烧水壶出去了大概五分钟,他慢慢踱步回来坐下。此时隔间里又进来了两个姑娘,听口音是北方人,从陕西那边过来的。
他自顾自坐回床上,取出他的水杯,又拿出一小盒茶叶,往里头洒了一杯底,再倒上多半杯开水,泡茶。
左右我也无事,便拉着他闲唠。说到旅行的目的,他饶有兴趣地搭起手,盯着我:“我瞧着你是学生?”
“是,也不是。”我大大方方承认了,“刚大学毕业而已。”
“哦。”他了然地点点头,又问,“这是去哪儿玩?”
“我去云南,边旅行边打工,攒点儿工作经验,也趁着还算年轻出来走一走。”眨眨眼,我拧上瓶盖,“你呢,这是要往哪儿走?”
他似乎是笑了,微抿的唇角轻轻向上挑了一个小小的弧度:“我和你一样,也去云南。”他顿了顿,有些落寞地低了低眼,“去……追寻一个人的脚步。”
我见戳了他的伤心事,急着想换个话题,又不知道说些什么,只一味沉默着。
摇摇头,他的视线又挪了回来,略带笑意的眼睛悠悠地注视着我:“小姑娘,想不想听个故事?”
沈从安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可以这么背点。
从今儿个大清早他就极为不顺。他没有车,为了赶火车,他特地放弃了乘公交,想着搭一辆出租车,尽快到达火车站。鬼知道是怎么了,一出门,原本艳阳高照的天立马被一朵厚厚的乌云给遮住,大雨接着就来,一点儿不给留情面。一下雨就别想着不堵车,哪怕是他这算是偏僻的地儿,也避免不了堵车堵个没完的命运。雨刮器在窗户上留下两道圆弧,司机疯了一样地拍着方向盘按喇叭,嘴里没完没了地蹦出来哪怕是水手听了也会羞愧不已的脏话。
好容易到了火车站,人一样多。这人堵起来,可比车子厉害多了——起码车子你还能看着个队,人,就是黑压压一片,挤成一疙瘩,谁也过不去。
还算得上良好的家教让他生生忍住就要到嘴边的脏话,拖着个约20寸大小的旅行箱被人群往前架着走。谁料得到这人挤人挤得好好的,偏偏把他给架到了一个男人身上。沈从安发誓,当时他迎面撞上那个比他高一头的男人的怀里的时候,心情几乎是想死的。
妈的,他终于把这句话说出来了——这感觉真他妈爽,你们快他娘的把老子放下来,老子还不想这么着就投怀送抱。
眼见着离那个男人越来越近,沈从安认命地闭上眼睛等死,下一秒就被搂进了一个结实的臂弯里,低沉戏谑的嗓音在耳旁响起:“咋的,这是来求欢呢?”
去你妈的。这就是沈从安对这句话简洁而明了的回答。
当然,此时他还不忘忧心忡忡地睁开眼,从男人肩膀上方的空隙盯着不远处的钟瞧了瞧,七点五十八,离火车开车还有两分钟。
扑腾几下,他试图从男人怀里挣出来,但是周围人太他娘的多,而且这人臂力又不小,他愣是没得逞。
“快放我下去!我的车要来不及了。”咬牙切齿狠狠瞪了男人一眼,沈从安被架在空中悬空跺了跺脚。
男人手臂一松,沈从安差点儿被人群拥了个跟头,得亏男人手快,又给他捞起来:“你看,就算放你下去,你的车也来不及。”
“……操。”沈从安有些绝望地眼睁睁瞅着分针一寸寸移向了12,又眼睁睁看着火车发出长长的一声气鸣,哐嘡哐嘡向着远方开走了。
男人卡着他的腰,把他提溜到一边的墙角,避开了拥挤的人群。
伸出手,男人冲他笑了笑,面似温玉,眼若明星:“我陆杳。”
没好气地瞥他一眼,沈从安不情不愿开口:“沈从安。”
“这名儿好,从心而动,随遇而安。”男人称赞道。
但显然沈从安的重点和他完全不同。不满地咬咬牙,沈从安的声音几乎是从嗓子眼挤出来的:“你他妈才怂。”
“……”其实陆杳很冤,他真没想到这一层。
顿了顿,陆杳再次好脾气地开口:“明天早上还有一趟车,你可以明天再来。”
“明儿还下雨,来了还是赶不上。”沈从安的语气此时已经有点儿自暴自弃了,“而且我今儿还不知道住哪儿呢。”
“我在马路对面的那家小旅馆定了一间双人房,现在旅馆已经满了。”陆杳说着指了指对面那栋不起眼的灰色建筑物,“如果你不嫌弃的话,我可以免费让你借宿一晚。”
后来,当沈从安再想起来这一天的时候,他觉着当初答应那个人提议的自个儿,简直就是个傻逼。
事实证明,小学老师教的不错,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纵使陆杳提出来让他免费借宿,但这其实还是要有报酬的。而这个报酬,对于沈从安来讲,可谓是幸也不幸。
旅馆的内部如它的外形一样,也是灰不溜秋的,真可谓的表里如一。这是个矮矮的小二层,一层是酒馆,侧面还带了吧台和一个厨房,二楼则是住人的睡房。
陆杳是半个酒鬼,刚好沈从安也有点儿轻微酒瘾,俩人一到旅馆,陆杳第一反应就是拉着他喝酒。沈从安也从善如流,拉出来椅子往上一坐,那股子豪迈劲儿立马出来了:“老板娘,来开瓶儿茅台。”
“哟喂,够豪爽啊。”陆杳有些惊讶地看了他一眼,又扯着嗓子喊叫一声,“一瓶儿哪够,老板娘,开两瓶!”
“……”喊完了,现在沈从安有点儿虚。他虚的倒不是酒量,反正楼上就是住房,大不了喝醉了倒头就睡。他虚的是,要知道,在那个时候茅台对于他们这些小市民还是挺贵的,他怕他付不起账。
陆杳好笑地看了他一眼,显然是知道他在想什么:“怕啥,我付账,你陪着喝就对了。”
“可拉倒。”沈从安也不是那么不要脸的人,该出的钱他还是得出的,毕竟不是个娘们儿,还得靠男人养着,“咱俩对半。”
“成。”陆杳也不跟他拉扯,干干脆脆答应了,“对半。”
老板娘是个五十岁的中年女人,生得胖胖的。见有生意可做,系着个梅红色围裙扭着腰掂着俩酒瓶子就走了过来,脸上嘟噜着两坨肥肉,笑得有些谄媚:“好嘞,您可请好。”
酒下三杯,基本上就是无话不谈。沈从安本身酒量也不是特别好,被灌了几杯后,就上了头。这会儿他正扯着陆杳的袖子,歪歪扭扭地跟他说自个儿小时候光屁股做的那些傻事儿——譬如举着一根晾衣杆当它是红缨枪满院子跑啦;耍淘气往女娃娃的小花裙子里塞毛毛虫啦;或是学故事里的小英雄拿个弹弓往邻居奶奶门前的电灯泡上打一弹弓,把灯泡给打碎啦。陆杳也不烦,就一个劲儿由着他闹,还一边一手搂着他后背听得津津有味,另一边继续给他喂酒喝。
后来沈从安实在喝多了,也讲累了,整个人就像个安静的小猫一样窝在陆杳怀里,乖乖的一句话也不说。
陆杳见再给他喂不进去了,也就停手不喂了。这会儿沈从安喝得迷迷糊糊,哪儿还记得之前要付一半酒账的豪言壮志。所以这酒钱,到最后还是陆杳出的。但陆杳也不觉着亏,不就是一半酒钱么,人还在呢,他怕啥。
外链:
这么做的后果,就是沈从安第二天又没赶上火车。这也就是为什么第二天下午四点钟,楼下正在拼酒的人们突然听见楼上发出哐嘡一声巨响,接着一个男人被扔了出来,脸上还挂着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