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初接到电话的时候, 正是他打算走的时候,大家准备各回各家叶初的手机才响了起来。一群好涵养的富家子弟, 从未在人前醉过, 走得快的无非是去买醉,叶初的右眼跳得厉害,本以为是睡眠不足的原因。
他接起电话,轻声喂了一声,却让包间里的其余几个人眼珠子差点夺眶而出。
“叶初……”是夏笙的声音, 声音却有些不大对。
“怎么了?”听到这声音, 叶初还以为夏笙已经知道叶雯雯学古人留书一封不告而别的事情。
“你能早点回来吗, 家里出了点事情, 方仪来了。”
叶初瞳孔一收,人猛地从卡坐上站起来,带倒了桌上那瓶路易十四将包间里的其他人吓了一跳。
“怎么了?”郝放一激灵, 抬头对上叶初的那双眼,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哆嗦,那双墨色的眼睛里好像倒映着蓝光, 不知道是不是这屋里的灯光,反正挺渗人的。
叶初突然偏头看着他问:“你哥今天值班吗?”
“啊?”郝放一愣, “周五他休息。”
“那就让他领着人去我家。”说完人就大步走了出去, 秦明宇与郝放对视一眼, 最后回复认真的表情, “按他说的去做吧, 你什么时候见过他那种模样, 一定出事了,不行,我得跟去看看。”
说着拿起外套就要走,却被金睿拦住。
“你不在那里伤情突然干嘛。”秦明宇抬头看了他一眼,这句话就像一把刀捅在了金睿身上,说实话,挺想吐血。
金睿同志皱眉忍受着吐血的欲望,正儿八经的说:“他自己的烂摊子他自己能收拾,你去添什么乱。管好你自己吧,而且我查了那天酒店的录像,你睡的那小姑娘,可不是个普通人。”
地上的血迹,快要干掉了,夏笙喘着粗气靠在墙上看着晕倒在地的方仪与一地陶瓷碎片,这花瓶她以前好像考察的时候在博物馆看到过,没有几百万也有几十万了,如果叶初知道……他会哭不。
夏笙迷迷糊糊的想,他可千万别哭啊。
耳边保姆尖锐的声音响了起来,夏笙觉得挺烦的,但是没啥力气去捂住她的嘴,方仪这力气也太大了,都给她抓的胳膊脱力了,得亏夏笙学过跆拳道,不然……她眯眼看了眼地上的女人,不然自己早没了半条命了,俗话说得好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夏笙之前一直以为自己是那个光脚的,没想到她竟然是那个穿鞋的!
叶初发现自从他认识夏笙后他发觉自己还有去做赛车手的潜力,车子开成了跑车,幸而红灯给力,没给他堵在哪里,只是,尽管如此也耽误了不少时间,回了家,上了楼,打开门,玄关地上有血,不多,已经半干,却足以让他呼吸一滞,两耳嗡鸣。
“夏笙。”他突然发现那个人对自己多么重要,而当叶初在厨房看到那个对她十分重要的人时,一口老血差点吐出来。
那人在厨房抱着杯姜汁红糖水,当叶初跑进去的时候还一脸迷茫的看着他问:“你回来了。”
保姆的脸色煞白,胳膊上还缠着一层厚厚的纱布。
刚刚叶初送给秦明宇等人的窒息感,如今如数奉还到了他自己身上。
他一口气有些提不上来,夏笙稳稳的坐在餐桌凳子上,示意叶初看看客厅角落里的方仪,她的额头上有好大一个包,地上无数陶瓷碎片,前两天从拍卖会上拍下来的一个明朝花瓶不翼而飞,地上的那些碎片好像残骸。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叶初坐在夏笙对面,夏笙分给了他一点红糖压惊。
事情的开始是方仪拿着刀子闯进门,事情的经过是夏笙从卧室出去的时候被刺伤的保姆与疯子似的方仪,她盯着夏笙的肚子,突然笑了出来,把夏笙整个人笑懵逼了,然后……然后方仪就拿着刀子捅了过来,只是跆拳道防身术不是白学的,黑道三段也不是从谁那里偷来的段子,方仪直到被一个花瓶砸晕,都没能反应过来为啥她一个快三十的人,打不过一个二十二岁的小姑娘。
“报警了吗。”
夏笙摇了摇头,被白炽灯一照脸色微微发白的说:“没,考虑到你的前未婚妻,还是你自己发落的好,不过,叫救护车了,只是救护车咋还没到。”
看着女人说话时的表情,叶初没忍住伸手摸上她的脸。
“没害怕?”他的话好像有一种魔力,夏笙一愣,以往为了叫人安心她都是摇摇头说没有,没在怕的,只是这一次她却一反常态的轻声小声说,“说不怕是骗人的,肚子这么大,动作又不是很灵活,一身好本领无处可施,我跟你说,如果是从前我肯定不用浪费一个几百万的花瓶砸晕她。”
叶初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却知道不能告诉夏笙那个花瓶绝不止几百万,郝放他哥郝一鸣到的时候,救护车也刚来不久,将情况大概告诉郝一鸣后,那人点头派警察跟着上了救护车,在叶初跟郝一鸣谈话的时候夏笙一直躲在叶初身后,毕竟……郝一鸣跟郝放虽是兄弟长得倒是一点都不像,前者丰神俊朗,就是每个女人梦中的白马王子,后者活像是蹲过十几年号子的土匪老大,看一眼就发憷能做几个噩梦…一般人都不敢惹的。
“这件事,我明天亲自处理,放心。”郝一鸣走之前对叶初说。
救护车跟警车都走后,叶初才终于舒出一口浊气,刚打算回头扶着身后人回家,就感觉那双贯爱抓着他衣裳的手慢慢松开。
“夏笙?”于是当晚,夏笙同志光荣动了胎气进了医院,连郝一鸣这样的人都说,没见过这么生龙活虎的孕妇,怀着孕都敢跟人动手,关键还赢了……
如果说晕倒前发生的事情足够刺激,那醒来后发生的事情就更刺激了。
夏笙看看她姐姐,想不明白她亲爱的此时应该在米国享受着黑夜的大姐为何会在这里,不过想想前几天发生的事情,那她在这里可能就有理由了。
夏熙然的眼圈红红的,从前穿的整齐的衣裳凌乱的套在身上,眼下还有很浓重的黑眼圈,显然是匆忙回来的。
“醒了?”夏熙然轻笑了笑,缕开夏笙额头上的一寸头发露出她那大脑门。
“姐,你怎么来了。”夏笙受宠若惊的要爬起来,却被人按在床上。
“身上还有难受的地方吗。”刘海遮住夏熙然的一双眼睛,夏笙愣愣的说,“没有,姐,到底怎么了,你这样怪可怕的。”
“夏笙,听我一次,打掉孩子,今后你就不会再经历这样的事情。”夏笙的眉,立马皱成了一团,在被子里的手放在肚子上,能感受到胎动,她长嘘一口气,还好还好,她姐没瞒着她,把她跟叶初的孩子打了。
夏笙十分纠结的想了半晌对策,最后对上夏熙然那种期期艾艾的脸,无法别开双眼只能迎了上去,她说:“姐,对不起,我不应该瞒着你,你这样为我着想,我应该早点告诉你的。”
门外的卫时境将叶初拉了出去,顺手也带上了房门,医院禁止喧哗,值班的小护士已经满脸不悦的站在病房外。
“我们好长时间没见面了吧。”卫时境瞥了一眼叶初脸上的红痕,“出去谈谈吧”。
医院的公园里,卫时境站在一棵大树下,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盒烟,递给叶初,被叶初拒绝后卫时境自己点上,放到嘴里,吸了一口,吐出白烟。
卫家的祖奶奶跟叶初的妈是姐妹,所以叶家跟卫家还是有点亲戚关系的。
“按辈分,你还得叫我一声表哥。”没等卫时境问,叶初率先开口,本打算说话的卫时境一愣,继而轻笑着问:“按辈分,我还是你姐夫。”
叶初:“……”你牛,不要脸,我还要。
“我跟夏笙十年不见了,她可比从前漂亮了许多。”卫时境接下来的这句话,却不是嘘寒问暖,叶初没问他之前为啥认识夏笙,他一脸疑惑的问:“你跟我也十年不见了,这件事你到不记得了?那句话叫什么来着,有了老婆忘了兄弟?”
卫时境:“……”我可去您妈的兄弟,别忘了当年你老把我当杆枪的事情!
“等等。”叶初突然问,“那你之前跟夏熙然也认识?”
卫时境的视线从叶初脸上扫过,呼出一口白烟难得这么简短的回答说:“当然,起码比那位小金公子要早十五年。”
对于卫时境知道夏熙然与金睿的过去这件事,叶初并不觉的奇怪,毕竟他这位表弟,并不是个长情的人,而且有很严重的洁癖。
卫时境扫了眼叶初,最终轻声说:“熙然跟我说了一些事,有你的有夏笙的,不过最多的还是夏笙的,听说夏笙的外婆家里有一颗桃树,她经常爬上去摘桃子,后来攒的比村里的野孩子都好,也就喜欢上了喜欢爬树。”
叶初:“……”爬树?叶初想象了一下场景,额,这是什么爱好。
卫时境的目光顺着大树往上看,“只是她胆子小,有一次不小心从树上摔了下来,此后再也没有爬过树。”叶初心里很是安慰,爬树不可能,但偶尔他能带夏笙去攀岩,不知道她喜不喜欢这项运动。
老树已经很多年,树上的纹理清晰,只是天有些冷,如果是夏天还能看到蚂蚁在树上爬。
“她们夏家的人都是些死心眼的人,认准什么就是什么,夏笙想要一颗桃子攀上那棵树,从树上跌下来后知道疼,就再也没敢尝试,熙然说,十五岁的时候她再次鼓起勇气做什么事情,这次跌的跟头却比上次都要大。”
卫时境顿了一顿,叶初抬头看了眼光秃秃的树枝,眉眼都皱成一团。
“所以这跟树有什么关系,你说话能直白点不表弟,乡下没通网?怎么去乡下待了几年,说的话我都听不懂了?”叶初此人曾有外号名为阎王,一是因为那张阎王似的脸,二就是因为说出来的话十分精辟,用现在的话就是直,一点也不委婉,偶尔能气的人直接去阎王殿。
卫时境:“……”不能让我装个逼?
当然脸色微变只是一瞬间的事情,变过之后卫时境难得认真的开口说:“从前你没有见过夏笙这样的人,觉得新鲜,要养在身边,这个可以理解,如果这要是别人我就随你去了,毕竟我没你这么闲,上头还有个哥哥,做什么都可以,也没人管。”
“我看你现在就挺闲,也没人敢管。”叶初冷淡一撇。
卫时境:“……”
他终究没忍住掐断烟问:“你这三十六年里有没有被人套上麻袋揍一顿?”
叶初一笑,轻快答:“没有,表弟。”
卫时境:表哥,你想不想被人套上麻袋揍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