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清欠工资大战3
一笔笔拖欠的工程款开始认真结清,一笔笔拖欠的工资交到了农民工的手里。一些农民工拿到拖欠了多年的工资后激动得热泪盈眶。哈尔滨市拿到工资的农民工给清欠办公室送去了一面锦旗,上面绣着“12年的血汗钱今日拿到”。这句话十分朴实,却又饱含着深意,没有感激的感激之情深藏于其内。截止到2004年的1月18日,据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的数据汇总,共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316.3亿元,已偿还228.9亿元,清欠率为72.33%,其中2003年拖欠160.2亿元,已偿付148.4亿元,清欠率为92.63%。大多数的农民工拿到了去年的工资,能够回家过一个好年了。
没有从中央到各级政府的强制的大力的行动,农民工的这个猴年就很难过了,他们的灶头上就会缺少热气,孩子们的身上就会缺乏新衣,老人们的酒杯里就没有了祝福的酒,整个村子里也便锐减了许多的欢笑。政府,在这一个时问里,的确帮农民工打了一场好仗、胜仗,做了一个政府部门应当做的好事。
工资问题关乎社会稳定。
尽管国家下达命令,规定死了时间,为民工讨回血汗钱。规定了时间表,甚至像北京市出台了不少新规则,如不给民工预留工资不准施工,民工应当按月发放工资、包工头不准代民工领工资等等,但是拖欠工资的现象仍然司空见惯。
让我们看一看这个时期民工讨要工资的“万花筒”。
一、民工偷回被欠的工资,有罪无罪法庭辩论。
被告人蒋某是江西人,2001年底在广州海珠区一工厂打工。2002年1月,在该厂拖欠他一个半月工资款4500元不发,又不予解决6000元住院费用的情况下,蒋某采取了一个自认为“合理”的办法。
当月5日下午,蒋某潜入了该厂老板余某某的办公室,面对着首饰和大量现金,蒋某拿走了8600元现金。按蒋某当时的想法,他认为这是自己应得的工资款和医疗费,随后离开了该厂去东莞打工,却不料随后被拉到法庭上受审。2004年2月3日,事隔两年多后,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于2004年5月14日被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
公诉人认为:蒋某与工厂之间的劳资纠纷,完全可以通过民事法律手段来解决,但他没有这样做,而是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了8600元,该行为已经远远超出法律规定的2000元的犯罪额度,构成了犯罪,应该依法惩处;如果所有人都因为别人欠钱,而采取偷盗手段,那整个社会岂不乱了套,没有任何秩序可言?
辩护人则提出,蒋某的行为确实不对,甚至可以说是违法行为,但违法行为不一定构成犯罪。该案的发生事出有因,蒋某是被拖欠工资和医疗费后,迫于无奈才采取“过激”的行为,而他在面对着大量的现金和首饰的情况下,依然只拿走了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款项,因此不应视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符合刑法关于犯罪的构成要件,另外其社会危害性也不大,不应该认定为犯罪。
二、为了百元钱爬上高压线讨债。
2004年7月中旬的一个晚上,38岁的中年男子帮妻子讨要百余元的债务不成时,爬到了高压线的铁架上,任凭妻子女儿怎样劝说都不肯下来。经过消防警、巡警、999、防暴武警,以及供电部门等多个部门长达7个小时的努力,直到深夜12时左右才将轻生男子救下,相关部门为此付出了万余元的代价。
据了解,该男子姓唐,四川籍,妻子在北京垡头一家餐馆上班。前天下午5时左右,他帮妻子到餐馆讨要百余元债务不成时,就爬到附近的一高压线铁架上,扬言要轻生。他的妻子和15岁的女儿在下面苦苦哀求,但该男子就是不肯下来。5时30分左右,民警消防警、999等相关部门的人赶到现场,但该男子仍旧不肯下来,尽管营救人员告诉他,拖欠的i00多元钱已经付清,但该男子仍然无动于衷。后来,在供电公司的努力下,将电网并网,暂时停止电力供应。随后,8名营救人员分4路从两侧爬上铁架,用绳索将该男子捆起来并强行带下了高压线铁架。
三、民工讨要工钱遭闭门殴打。
2004年7月5日下午两点半,北京兴隆家园三期施工工地发生群殴事件:30多名讨工钱的民工被困工地大门内,数十个手持铁棍、铁锨等利器的男子对他们大打出手。9名民工受伤,其中1人有生命危险。
“我们正等着在二楼谈判的工友,突然看见他们拼命跑下来,一大群人拿着铁锨、铁棍、铁钻追下来,见着我们就乱打一通。我们拼命往大门逃,跑到那儿时发现大门已关了,我是翻院墙才跑出来的。”受伤民工之一廖代焱讲述事发所见,他撩起汗衫,“我的背后也被打伤,缝了8针。”目击者沈女士称:“好些民工翻墙跑出来,那些拿铁棍的人还开大门去追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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