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快穿)拯救那个女反派

40.被山贼掳走的新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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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棠茉被关在屋子里两天, 期间除了有个女人给她送来了药膏之外,就再没见过旁人。

    家中教养严厉,纵然是她受了什么委屈,也得沉住气, 决计不能丢了面子教养。棠茉算是盘算了清楚,他们这么做,无非就是想让她放松警惕, 心甘情愿的留在这里。

    只是她从来不是什么逆来顺受的性子,这些混蛋越是想让她留在这儿, 她就越不能留着。在此之前, 她必须要将身子养好, 倒是将药膏往身上涂了许多,凉飕飕的,淤青和红肿消了不少。

    在她沉默不语时,又有人给她送了干净衣服和吃食过来, 只是她却又不敢动了。

    送东西过来的是个中年女子,看起来团团的一张脸, 像是个好脾气的。想是就是那男人说的三婶, 可她一心想要离开这里, 压根就不想搭理她。

    三婶一笑, 脸上的肉就叠在了一块儿,还挺有喜感。只是她上下打量着棠茉的眼神, 让她觉得自己像个供人买卖的货物:“是个俊俏的, 大飞和二鸟总算没看走眼, 配得上咱们小毛蛋。”

    谁是大飞,谁是二鸟,谁又是小毛蛋?棠茉不明白,但一点也不妨碍她用警惕的目光瞪着她,整个人瑟缩在床角,身上的皮肤半寸没露。

    “丫头啊,这事儿呢,确实是咱们寨子里的人做错了事儿,怎么着也不该下山去强抢民女。”她叹了口气,“大飞和二鸟都是没学问的粗野人,但是小毛蛋确实是个不错的孩子。”

    “你跟了他呀,将来这寨子里保管只有你一个当家管事儿的。”

    三婶一边说,一边从食盒里取出饭菜,一盘子辣椒炒肉,一小碟酱萝卜,还有一碗大米饭。说这话的时候稀松平常,从没觉得这是件了不得的事情,似乎还没她手里的饭菜重要。

    棠茉脑子里转了好几个弯,按着这中年妇人所说的,她口中的大飞和二鸟就是掳走她的人,而那、那个小毛蛋,就是玷污了她的那个男人……

    寨子、掳人、强占,还这般理所应当,半点没将律令条例放在眼里,她稍稍一想,这地界莫不是什么山贼窝吧?面前的这个女人,包括她所说的男人们,全都是这山寨里的贼匪们?

    棠茉咽了口口水,躲在被子下的身子都忍不住的打颤。苍天真是对她残忍至极,让她在成亲之日被人掳去,占了清白不说。就是那歹人的身份,竟还是个山贼!

    难怪他面对这些事情的态度这般稀松平常,还能将那些话说得那么直白而让人难堪。如果不是惯犯,那也就只能是山贼了,因为他们的想法,从来只为了自己而活!

    压根就不会去管她这样并非心甘情愿委身人下的良家女子是何想法。

    这瞬间,棠茉忽然感到绝望压顶而来,快要将她彻底压垮了。

    三婶没发觉她是个什么想法,将饭菜放下之后,又将衣裳给她放在了床沿上。

    “咱们女子总归是要嫁人的,小毛蛋样貌好,性子也还不错。二十来岁的年纪,也就你一个女人,算是个不错的条件了。”

    三婶挠了挠头,她没什么文化,只能捡自己想到的道理一一说了:“大飞和二鸟说掳你来的那天,是你成亲的日子。既然这么巧了,那干脆就当是嫁给咱们小毛蛋的,你以前的那个男人,也就当不认识了吧。”

    她说的倒是容易,就跟去菜市买菜一样。季休是个什么样的人物呢?

    大抵就是那种学识渊博、温文尔雅,十分得女子欢喜的男子,上天入地都寻不到的那种好男人,他跟他父母去家里下聘的时候,曾经承诺过她,这辈子绝不会有除了她以外的女子。

    这大婶给的承诺,季休都能满足,他又是那样的温柔和煦,怎是个粗野没文化的山贼比得上的?

    “我不要嫁给他,我要回去!”

    三婶还欲再说,棠茉却是回得快,一句话干干脆脆,坚决不要嫁给她口中的“小毛蛋”,她只想回家,就算是名声臭了,名节被毁,她就是要回去。

    她要去跟她的郎君说说清楚,他们这辈子注定是成不了一对儿鸳鸯了,此生终究难聚,只好等着来世再相遇。

    而她爹清高了一辈子,若是知晓了她被一个山贼给玷污了,恐怕不论如何,也要保全她棠家世代的清名。纵使她自尽了,他也会觉得这是理所应当。

    她眼神坚定,那份死心眼再次浮动,她只要一想到难过的季休,还有严肃的爹爹,就觉得心口发痛,当即又重复了一遍:“放我回去!我要回去!”

    三婶急了,怎么这姑娘好赖话都听不懂呢?她名声都毁了,就村子里那屁大点的地方,就是张三家的鸡下了几个蛋也是人尽皆知的。

    更别说她一个这么大的黄花大闺女,在接亲的路上被人掳走,好些日子不见她,冷不丁又出现在村子里,还不得被人戳脊梁骨戳死?更别说她那婆家跟娘家了,若是摊上了不好说话的,指不定让她去浸猪笼、点天灯呢,哪里有他们清风寨快活自在?

    “你怎么好话都听不进去啊?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道理你总明白吧!”

    “我要回家!”

    得,她这算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了。他们家小毛蛋的姻缘怕是要折在自个儿手里了。

    棠茉打定了主意要回去,她只觉得自己再在这个肮脏的地方留着,就快要被恶心死了。她自然明白回去之后,哪些事情是她必须面对无法逃避的,甚至可能付出性命的代价。可她心思坚定,绝不与这群贼匪为伍,再让他们去祸害山下的百姓们。

    人总是这样先入为主,她从来也不了解清风寨到底做了什么事,却兀自给他们扣下了“祸害百姓”的帽子。可仔细算算,她也确实是委屈的,谁叫这时候从来苛待女性,连明明是受害者的她,也只能认命接受长辈给她的一切。

    君然原本只是来瞧瞧人的伤口好些没,却在门外实实在在的听了一回墙角。三婶是寨子里长大的,又嫁给了君然的叔叔,一辈子不算丰衣足食,但也是承蒙清风寨的恩情活着的,自然觉得女子嫁给这寨子里的男人,尤其还是他这样的山大王威风极了。

    可棠茉不是心甘情愿来的,又是被人迷晕之后夺去了清白。更别说那天还是她跟心爱的男人新婚的日子。除非她是个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病人,否则哪里能要求她瞬间就转变了性情,真死心塌地的留在这清风寨呢?

    君然推了门进去,手里还提溜着鸟笼子,看上去像是个刚散步回来的老大爷,吹了个口哨逗弄起了笼子里的绿毛鹦鹉。

    “哟,三婶来了啊。怎么样,我这小媳妇儿长得俊俏吧?”君然装作一副什么都没听见的模样,还一个劲儿跟三婶炫耀着,似乎是极为满意棠茉这个小媳妇儿的。

    三婶点了点头,只是面色稍有为难:“好是好,可人家不乐意做你媳妇儿啊。”

    君然将鸟笼子挂上了窗棱,绿毛鹦鹉使劲儿在里头扑腾着,看起来很是兴奋。

    “不乐意也得乐意。”君然嗤了一声。

    棠茉原本还抱有一线希望,要是这男人还有一点怜香惜玉的心思,她或许就能回家去了。

    可她却低估了君然的脸皮之厚,他好似从不明白何为男女大防,就是三婶在这儿,他亦敢大放厥词:“她是个清清白白的姑娘,老子不也是个清清白白的汉子么?她是第一次,老子就不是第一次了?就许男人吃女人豆腐,还不能是女人吃老子豆腐了?”

    他这算是光明正大的把自己处|男的身份告诉她了,棠茉听完,不知不觉脸蛋红了、紫了、青了、白了。

    就他这副尊荣,都不知道是脸上长了胡子,还是胡子上长了张脸的模样,她放着白白净净、书生气十足的季休不要,会想吃他的豆腐?

    她又不是得了脑疾!

    棠茉气得不断翻白眼,瞪着他的眼神更加恼恨,要是可以的话,就是冲上去咬断他的脖子也是做得出来的。

    可君然就像是压根没注意到她的眼神似的,还给自己倒了杯茶,一边喝,一边眼见着桌上的饭菜都没动,甚至还颇有兴致的挑了挑眉,放下茶杯,取了筷子往饭上夹了许多肉,两三步就到了棠茉的面前。

    三婶眼看着棠茉瞬间就安静下来,虽然还是愤恨着,可到底还是闭上了嘴巴,没再说要回家的事情了。还真是觉得君然能制得住她,干脆就从床沿上起身,将空间留给这小两口解决。

    君然大喇喇的往床上一坐,他人高马大的,一坐下去都快做到床中间了,吓得棠茉一个劲的往床角缩得更紧了些。

    可面前的男人没再做出什么冒犯的举动,或者也可以说,除了前两天他们睡了一觉以外,他再也没有做出太过分的举动,连这次见面,也才是他们第二次见面。

    更别说他们的姓名、爱好,还有其他什么人际关系,更不必说他们之间的相识,还是因为她被人掳来的。

    就算是有缘分,恐怕也只是孽缘。

    “你就不能先吃饱了再说吗?”君然将饭碗递过去。

    可棠茉不愿意伸手接,她垂眸看了一眼那碗饭,上头堆了一层油亮亮的辣椒炒肉,边上还有几块灰扑扑的酱萝卜。她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见到这些东西,肚子不由自主打起了鼓。

    可她偏又想起了爹爹跟她说的“气节”二字,贫者不食嗟来之食,她就是饿死,回头一脑门装死在背后的墙上,她也不会吃他手里的一口饭。

    君然见她不动,就猜到了她的想法,干脆也不再装着体贴的模样,夹起一筷子肉往自己的嘴里送去,辣椒的辛香,合并着肉的鲜美,味道还真是不错。

    棠茉眼看着本该是给她的饭,居然被他给吃了下去,而且他这一口的量还挺大,两三口下去,那碗饭就见了一半的底,硬生生让棠茉咽下了口水。

    “三婶手艺不错,你要是不想吃,老子就勉为其难帮你吃完,省的你这小娘皮平白惹了三婶难过。”君然头也没回,咀嚼着嘴巴里的饭菜,一脸的美滋滋。

    棠茉攥紧了身上的被子,终归是架不住自己的饥肠辘辘。她扯过了三婶放在床沿上的衣服,趁着君然不注意,赶紧套在了身上。

    这衣服不大合身的样子,但她无暇顾及。壮着胆子伸手戳了戳君然的后背。

    “小、小毛蛋,我要吃饭。”